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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5月22日

姓名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性别:① 男  ② 女     年龄:      周岁 文化程度:①小学及以下  ② 初中 ③ 高中/中专  ④ 大学及以上 联系地址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邮编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(电话或电子邮件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灾难发生过程中你是:(可以多项同时选) ①消防人员  ②警察  ③指挥或协调者  ④医疗救护人员  ⑤其他人道援助者 ⑥新闻人员  ⑦直接受影响者  ⑧事件目击者 ⑨受伤者 ⑩死者家属 你和灾难现场接触的时间:①一直在 ②大部分时间 ③小部分时间 ④不在现场 1 你是否经常头痛? 是 否 2 你是否食欲差? 是 否 3 你是否睡眠差? 是 否 4 你是否易受惊吓? 是 否 5 你是否手抖? 是 否 6 你是否感觉不安、紧张或担忧? 是 否 7 你是否消化不良? 是 否 8 你是否思维不清晰? 是 否 9 你是否感觉不快乐? 是 否 10 你是否比原来哭得多? 是 否 11 你是否发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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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本指导原则应在经过培训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实施。 一、组织领导 (一)心理救援医疗队(包括防疫队,下同)在到达指定救灾地点后,应及时与救灾地的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,成立心理救援协调组,统一安排救灾地的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。 (二)后期到达同一地点的心理救援医疗队或人员,应该在上述心理救援协调组的统一指挥、组织下开展工作。 (三)各心理救援协调组的工作,应及时与所在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沟通和协调,并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。 二、干预基本原则 (一)心理危机干预是医疗救援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,应该与整体救灾工作结合起来,以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,要根据整体救灾工作的部署,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。 (二)心理危机干预活动一旦进行,应该采取措施确保干预活动得到完整地开展,避免再次创伤。 (三)对有不同需要的受灾人群应综合应用干预技术,实施分类干预,针对受助者当前的问题提供个体化帮助。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,不随便向第三者透露受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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